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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1-13

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7]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意义
       本届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 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 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 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在江西服装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创业学院承办,服装设计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媒学院协办。
        为保证此次大赛取得园满成功,学校成立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校党委书记王建元、校长陈万龙担任组委会主任,常务副校长徐炜、党委副书记高建国、校长助理易城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由创业学院、教务处、就业办、学工处、团委及各学院负责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的负责人组成。大赛组委会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各学院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项目初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及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 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4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1、大赛宣传阶段(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4日):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动员及师资培训班;
         2、大赛培训阶段(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9日):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及赛事指导培训:
      (1)大赛组织工作培训: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部门负责人及创业学院全体教师;
      (2)赛事指导培训: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成员及指导老师。
         3、大赛报名阶段(2017年4月13日-8月2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http://cy.jxjob.net/cy)”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4、校级初赛(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9日):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已报名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PPT及视频进行评审,选拔优秀的参赛团队进入决赛。
        5、校级决赛(2017年5月30日)决赛采用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等方式,由评委根据现场表现及项目发展潜力综合打分,现场评奖。
       七、参赛奖励
        1、校内大赛设命奖一个,银奖两个,铜奖三个,优秀组织奖一个。学校将视情况择优推荐项目团队参加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
       2、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学生团队,学校除颁发荣誉证书外,给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可,获奖团队所在学院年度创新创业考核酌情加分,大赛评分结果作为入驻创业学院的重要考评依据之一。
       3、对在国家和省级赛事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
      八、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通过多种渠道外做好赛事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了解大赛,要积极动员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团队踊跃报名,尤其是要积极主动联系优秀创业校友,鼓励其参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充分展示我校的创新创业工作成果。创业学院将于每周一通报各学院学生报名参赛的项目数。各部门须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为每个参赛团队配备专业指导老师。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武  
       联系电话:0791-85056494
       大赛交流QQ群:617674062,请每个学院指定的第三届“互联网+”大赛江服赛区学院负责人及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加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http://www.jift.edu.cn/uploadfile/2017/0426/20170426085255301.pdf


江西服装学院创业学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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